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2025~2027年度直分销配送运输业务承运商采购项目已具备竞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承运商参与竞标。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2025~2027年度直分销配送运输业务承运商采购项目。
2.2实施地点:金华本级、兰溪、武义、永康。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金华本级、兰溪销售部经营范围;第二标段为武义、永康销售部经营范围。
2.4采购范围:
第一标段:在金华本级、兰溪销售部经营范围提供成品油配送运输服务。
第二标段:在武义、永康销售部经营范围提供成品油配送运输服务。
2.5每个标段入围1~2家。承运商任意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参与竞标,并且可以成为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成交候选人,可兼投兼中。
2.6服务期限:2025年1月~2027年6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
3.承运商资格要求
3.1承运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3)承运商单位及其所属油罐车和司押人员必须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修正)第二章第八条和《中石化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查标准〔试行版(2023)〕》的要求。承运车辆配置数量满足最低数量及通行证要求;
(4)采购人单位员工不得参与;
(5)承运商单位有从事非法油品经营历史的将被取消资格;
(6)承运商单位不得从事油品销售经营活动;
(7)承运车辆必须装有视频监控(监控必须覆盖卸油口)、GPS系统并承诺对采购人开放使用权限(包括停车场);
(8)承运商须承诺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所有客户资料保密;
(9)承运商须承诺成交后要在中石化购买车辆用油;
(10)承运商须承诺遵守中石化管理制度规定,服从采购人的监督与考核,所有承运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指挥;
(11)承运商成交后所有上线车辆除安装符合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主动安全防控等系统外,还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单位安装其他电子监控系统及管理设备,并经采购人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1日17时00分。
(******有限公司(金华市宋濂路1060号四楼)招标代理部。
(3)需提交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300元。
5.响应文件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金华市八一北街436号)二楼会议室。
6.采购人
******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
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436号;
邮编:321000;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579-******;
电子邮箱:/。
7.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宋濂路1060号;
邮编:321015;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发布。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