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海龙镇先锋村地道式菜窖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YTZB-2023-04
梅河口市海龙镇先锋村地道式菜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同)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海龙镇先锋村地道式菜窖项目。
1.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项目地点:梅河口市海龙镇先锋村。
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完工。
1.5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
1.6招标控制价:880439.00元。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页截图;在近年内(2020年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3方式: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再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招标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4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开标时凭纸质回执(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其他途径和上述时间外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5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1)账户名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保证金数额:17600.00元。
(3******信用社联合社。
(4)账号:************011468。
(5)提交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填写,柜台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000791******银行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000791******银行系统将自动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采用电子包含形式的,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在系统“电子保函”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提交的依据。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供应商)基本账户进行支付。采用纸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函,逾期拒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无效。
3.采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函,逾期拒收)。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梅河口市海龙******人民政府
地址:梅河口市海龙镇胜利街
联系人:邬菊
联系电话:******
2.采购人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1616号
联 系 人:陈雷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雷
联系电话:0431-******
4.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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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办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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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咨询电话:400-153-8889